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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2025学年本科学生 院级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11-25    点击:[]

各班级:

根据《华侨大学本科学生奖学金实施办法》(华大学〔202521)以及《工商管理学院本科学生奖学金实施细则》等相关要求,现将2024-2025学年院级奖学金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等级定案工作

学院按照学校下达奖学金经费额度参照各班级人数下达相应金额(见附件3),依据院级奖学金奖励标准(一等1000/人、二等800/人、三等600/人),由班主任组织班级评审小组或班委根据下达金额设定本班级名额和等级,获奖面需控制在班级人数的25%以内。

112712:00前,各班级将本院级奖学金名额等级定案表纸质版送到经管楼106学生事务站,电子版发送至办公室指定邮箱,审核备案后,方可开始评选。

二、评选要求

1.各班级在开展评选工作时应严格掌握评选标准,认真实施评选程序,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充分发挥好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的导向作用。各类奖学金的拟推荐人选应由以班主任为组长、主要班委为成员的奖学金推荐小组(注意评审回避原则)讨论确定,同时在班级微信群、qq群等公示无异议后再提交相关材料(含班级拟推荐名单公示截图)至学院。具体提交时间节点见附件2

2.本学期初转专业的学生,符合2024-2025学年奖学金和荣誉称号评选条件的,向原所在学院申请。

3.各项奖学金的推荐名额应严格按照推荐名额控制数执行;评选标准应严格按照相关文件执行,未按评选条件报送的,将扣减下一学年该班级的推荐名额和奖学金额度。

4.学生申请后,经班级推荐,学院评审小组组织评审,按照名额分配,择优推荐,学院初审结果公示无异议后报学生处,学生处复审结果公示无异议后报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终审并确定名单。

三、注意事项

1.因时间紧迫,逾期不予受理,请各班级抓紧时间,认真组织评审,所送材料请按照说明填写完整。

2.获奖学生如欠缴学杂费,所获奖学金原则上应首先用于偿还所欠费用。

3.在评奖过程中,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评奖资格,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并不得参加下一学年度的评奖。

4.在奖项颁发后,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者,学院将撤销其所得的奖学金,追缴已发放的奖学金,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并不得参加下一学年度的评奖。

 

附件:1.工商管理学院本科学生奖学金实施细

2.院级奖学金评审时间安排

3.工商管理学院2024-2025学年奖学金分配表

4.院级奖学金名额等级定案表

5.院级奖学金班级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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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1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