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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管理学院关于做好2024-2025学年“工商自强”贫困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11-26    点击:[]

各班级:

根据《华侨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工商自强”贫困生奖学金

管理办法》要求,现将2024-2025学年“工商自强”贫困生奖学金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条件

请按照《华侨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工商自强”贫困生奖学金

管理办法》的要求(见附件1),根据各班名额推荐符合条件的候选人。

(一)遵守中国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当学年无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二)家庭相对贫困,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身心健康;

(三)勤奋学习,积极上进,各门课程无挂科,无学术不端行为;

(四)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和公益活动,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五)综合素质测评德育测评分不低于90分;

(六)《大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成绩60分及以上;

(七)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在班级前30%(境外生当学年学习成绩排名在班级前35%,且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在班级前40%)。

在符合上述基本条件的情况下,贫困生的评定由学院评审后按成绩排名进行评选奖励。

二、评选要求

1.各班级在开展评选工作时应严格掌握评选标准,认真实施评选程序,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奖学金的拟推荐人选应由以班主任为组长、主要班委为成员(注意回避原则)的奖学金推荐小组讨论确定,同时在班级微信群、qq群等公示无异议后再提交相关材料(含班级拟推荐名单公示截图)至学院。

2.“工商自强”贫困生奖学金参评学生须为全日制二年级以上家庭经济困难本科生,2024-2025学年“华侨大学阳光成长计划”成员。

3.本学期初转专业的学生,符合2024-2025学年奖学金评选条件的,向原所在学院(班级)申请。

4.“工商自强”贫困生奖学金每班限申报1人,没有符合条件的,可不推荐。

5.学生申请后,经班级推荐,学院评审小组组织评审,择优推荐。

三、评审流程

符合条件且有意申报的同学,需提交《工商管理学院“工商自强”贫困生奖学金班级汇总表》及相关证明等申请材料,由班主任组织班级评审小组(注意评审回避原则)进行班级审议,并严格按照下达的班级名额确认班级推荐参评人选。11月28日下午5:00前,各班级将经班主任审核签字后的《工商管理学院“工商自强”贫困生奖学金班级汇总表》等纸质材料提交到经管楼106学生事务站,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办公室指定邮箱,逾期不受理。

获奖的同学需提交个人成长报告(要求手写,1000字以上)详见附件3

四、注意事项

1.获奖学生如欠缴学杂费,所获奖学金原则上应首先用于偿还所欠费用。

2.在评奖过程中,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评奖资格,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并不得参加下一学年度的评奖。在奖项颁发后,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者,学校将撤销其所得的奖学金,追缴已发放的奖学金,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并不得参加下一学年度的评奖。

 

附件:1.华侨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工商自强”贫困生奖学金管理办法

2.工商管理学院“工商自强”贫困生奖学金班级汇总表

3.个人成长报告模板

 

 

            工商管理学院

            2025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