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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管理学院研究生奖学金“实践分-学术讲座”加分补充细则

发布日期:2021-12-08    点击:[]

202112月修订)

根据《华侨大学研究生教学管理办法》(华大研【201614号)、《华侨大学研究生奖学金实施办法》(华大学【202119号)等文件的精神,根据工商管理学院学术讲座实际情况,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特制定本补充细则。

一、计分规则

1.线上参与讲座:所有学术讲座,凡是线上参与的,每场计0.1分(线上计分累计10场,不区分校外、校内);

2.线下参与讲座:学院举办或要求的学术讲座,线下参与,每场计0.2分;非学院举办或要求的学术讲座,线下参与,每场计0.1分(线下参与讲座不设上限);

3.计分依据:《参加学术活动记录表》以及会议参与证明材料;

4.参与学术讲座的实践分总计上限为4分。

二、认定程序

1.校内线下讲座:必须现场签到签退,不得代签,必须现场在讲座结束时上交《参加学术活动记录表》(须手写,打印版不予认定),现场研会工作人员负责签到签退记录表和学术活动记录表的收集,上述材料作为实践分加分认定依据;视讲座开始15分钟后签到或讲座尚未结束提前签退记录无效,视离场后补提交《参加学术活动记录表》无效,特殊情况除外;

2.线上讲座:线上讲座参与证明包括:3张讲座截图证明,截图信息应包括时间(开始时,进行时,结束时)、参与人身份,讲座名称等信息(可3张截图打印在一张纸上);如截图证明无上述信息,则视讲座过程中的3张截图证明为无效证明;以上截图连同《参加学术活动记录表》(须手写,打印版不予认定)务必在听完讲座后由班长收齐,24小时内统一交至工商管理学院研究生会指定地点或指定负责人处;

3.线下参与校外其他讲座会议:除上述收集的材料以外,还需上交讲座邀请信息(如邀请函等)、讲座现场照片、参会证明、车票或车票报销单等作为实践分加分认定依据。

4.正常课程期间参与的讲座的不予认定加分,包括请假外出耽误课程而参与的讲座;

5.同一时间段参与的多场讲座(多场讲座时间重合的)只认定一场;

三、附则

1.本细则加分只适用于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其他考核环节不适用于本细则;

2.本补充细则由工商管理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3.本细则自2021121日起执行。

 

 

工商管理学院

2021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