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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本科教学实验室建设项目绩效考评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11-05    点击:[]

各教学单位:

根据《华侨大学本科教学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华大设〔20121号)的有关规定,近期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财务处将例行组织开展针对2017年期间立项的本科教学实验室建设项目的绩效考评工作,为保证这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考评范围

2017年本科教学实验室建设项目(含2016延期项目)共27项(详见附件1)。

二、考评安排

1.单位自评(2019115日至1115日)

由负责人会同项目建设团队成员,根据《华侨大学本科教学实验室建设项目绩效评估自评报告》(详见附件2)的要求,总结项目建成后产生的效益,收集整理相关资料,完成自评报告的撰写工作。自评报告交所在单位分管领导审核后报送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现场考评(20191125日至1129日)

由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财务处组成考评小组,到各项目实施单位对项目实施的绩效情况进行现场考评。考评方式包括:听取项目实施情况介绍、查阅审核有关项目实施效益佐证材料、查看仪器设备管理和使用情况等。各项目的现场考评时间和人员安排另行通知。

3.总结反馈(2019122日至126日)

现场考评结束后,考评小组负责收集整理考评意见,并形成考评总结报告。总结报告将上报学校分管领导,同时反馈各项目实施单位。针对考评中不合格的项目,将要求限期整改,并组织考评小组再次现场考评,直至考评合格为止。

三、报送要求

请各单位于20191115日前汇总本单位各项目的自评报告并报送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实验室管理科,自评报告电子版同时发送glk@hqu.edu.cn

泉州校区地址:施良侨科技实验楼二楼,联系人:王清清,联系电话:0595-22691579

厦门校区地址:机电信息学科实验大楼A225室,联系人:宫世雯,联系电话:0592-6161557

 

附件:1.2017年本科教学实验室建设项目汇总表(含2016延期项目)

      2.华侨大学本科教学实验室建设项目绩效评估自评报告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19115

  • 附件【附件1.docx】已下载
  • 附件【附件2.docx】已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