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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年转专业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5-21    点击:[]

 

各学院: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规范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转专业工作的指导意见》(闽教学〔201413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关于本科学生转专业补充规定的通知》(华大教〔201564号)、《华侨大学关于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的指导意见》(华大教〔2018138号)及华侨大学2018年本科招生章程等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19年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申请转专业学生的基本要求

受理对象为2018年入学的全日制本科生。各学院如对学生申请转专业设定具体要求的,应事先向全体学生公布,确保公平、公正、合理。此外,还应符合以下要求:

1.按照特殊类(含美术类、音乐舞蹈类、播音与主持类、体育类、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办法录取的考生,入学后不得转入其他专业;

2.全英文教学专业、“中美121双学位班”学生不得转入非全英文教学专业;

3.申请转入外语类(英语、日语、翻译)专业的学生,需通过外国语学院组织的外语口试;

4.学生入学当年招生简章特别说明的按招生简章规定执行。

5.学生以大类招生入学的,完成专业分流后,不得申请在该大类内转专业。

二、转专业工作流程

1.各专业转专业计划数

根据《指导意见》要求,为保持各专业发展的稳定性,原则上经济类、管理类、政法类专业,跨专业转入人数不超过当年该专业实际招生数的5%;其它专业转入人数均控制在当年该专业实际招生数的10%以内。

2.本科生登录学生服务平台报名

1)时间安排:

转专业申请报名时间:527日至6412:00

转出学院接收报名表截止时间:6417:00

转入学院接收报名表截止时间:61417:00

转入学院汇总提交教务处截止时间:62117:00

2)网络报名流程:登录华侨大学教务处学生服务平台http://10.4.12.22/SERVER/——转专业报名模块——填写报名信息——学生打印系统生成的报名表——报名表经本人签名后交到所在学院教学秘书。

华侨大学2018年在各省份分专业录取情况查询:http://zsc.hqu.edu.cn/info/1017/2471.htm

3)转出学院主要工作:学生转专业申请表经所在学院教学秘书汇总后,由学院分管教学院长审核批准,并标注清楚转出候选人排序,境外生、应征入伍学生及参加121项目的学生单列。610日前通知学生本人领取转专业申请表,由学生本人将转专业申请表交到转入学院。

4)转入学院主要工作:学生将经转出学院批准的转专业申请表提交到转入学院教学秘书,由学院分管教学院长审核批准,请学院严格按照转入名额批准转专业人数,并标注清楚转入候选人排序,境外生、应征入伍学生及参加121项目的学生转专业名额可以单列。621日前转入学院将转专业申请表汇总交回教务处学籍科。

3.教务处集中审核阶段:由学籍科汇总经转出学院、转入学院初步审核的转专业申请表,提交教务处审核,教务处将审核通过的拟转专业名单报请学校批准、公示。学生可在75日登录教务处主页查询转专业公示名单。

4.转专业手续办理时间:78日至710日。

转专业手续办理地点:杨思椿科学馆306教务处学籍一科(泉州校区),行政主楼3楼教务大厅学籍二科(厦门校区)。以学生转出学院所在校区为办理地点。

请公示名单上的学生本人持一卡通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办理转专业手续。

三、其他事宜

1.学生应做好自身学业规划,慎重参与转专业。转专业申请一旦批准,其学籍将由学校统一予以变更,学校不再接受学生转回原专业的申请。

2.转专业学生按转入专业培养方案执行,并于下学期开学第二周(93日至5日)登录教务处学生选课系统完成转专业学分替换申请,申请后需到教务处学籍科办理确认手续,转专业学分替换完成后到学院确认需补修课程,及时安排课业以免影响正常毕业。

请各单位接到通知后,根据2019年转专业工作进度的要求安排本次转专业的相关工作,并将本通知的精神向学生传达,认真做好学生转专业的咨询工作。

 

 

教务处

2019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