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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集中开展实验室安全整治行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9-26    点击:[]

各教学单位、科研单位:

921日东华大学生物研究所实验室发生化学实验伤害事故,造成两名学生重伤,一名学生轻伤。就在我校正引以为戒开展实验室安全排查之际,923日傍晚我校厦门校区泛华科技实验大楼有机化学实验室,一台真空泵由于线路老化导致电机冒烟触发烟感报警,所幸处理及时未造成更大的损失。鉴于目前严峻的实验室安全形势,经研究决定从即日起至930日,在我校实验室系统集中开展为期一周的实验室安全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集中开展实验室安全整治,进一步牢固树立安全运行理念,落实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坚守安全红线,全面排查治理实验室安全隐患和安全管理工作的薄弱环节,认真研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降低实验各环节安全风险,提高实验室安全监督管理能力,坚决杜绝学校实验室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维护校园安全稳定。

  二、主要任务

  (一)立即开展实验室安全隐患全面排查。各教学单位、科研单位要按照“全覆盖、零容忍”的总体要求,针对教学实验室、科研实验室、中试车间、实习实训基地、特种设备间和实验用品仓库等重点区域,以及各类气体输送管路、电网线路、水电气设施等重点易燃易爆部位,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不留盲区,立即组织开展一次全方位、立体式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排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和问题要逐项制表列出清单、建立台账,明确整改时限、整改责任,落实整改措施,彻底堵塞漏洞,坚决消除隐患。

(二)重新梳理完善实验室安全运行机制。各教学单位、科研单位要从细节入手,重新梳理实验室各项事务的管理运行机制,逐个环节开展风险辨识,针对高危行为重点整治。要根据实验室不同特点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加强实验室相关人员安全知识和应急能力培训,提高安全意识。教学实验室严格执行实验项目提前实做制度,做到实验原理、方法、步骤及装置状况心中有数,实验课前要宣讲实验室规章制度,重点强调安全注意事项。科研实验室严格实施实验方案报批制度,实验方案获得导师同意后方可进行,实验期间穿着应符合规定,有必要的防护措施,避免独自一人在实验室做危险实验,严禁实验期间实验室无人值守。

(三)再次明确实验室各环节安全职责。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逐级建立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明确各级各类人员安全职责范围,各项安全工作责任落实到人。每间实验室安全责任人要切实负责起本间实验室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有责任及时发现并消除实验室安全隐患,对暂时无法消除的安全隐患应及时上报并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对进入本实验室的学生、其他工作人员有告知、督导安全要求和注意事项的责任。进入实验室的学生和其他工作人员要遵循实验室安全规定,有责任配合实验室安全责任人维护实验室安全,消除安全隐患,避免事故发生。

  三、时间安排

  整治行动自即日起至930日,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自纠阶段(即日起至927日)。各教学单位、科研单位要按照本通知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整治实施方案,并进行层层动员部署。各单位要立即行动起来,按照整治任务要求开展自查自纠,建立自查自纠工作台账。

  (二)集中整治阶段(92829月)。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将会同保卫处、后勤处对重点学院开展实验室安全督查检查,督促整改安全隐患,落实整治工作,确保整治取得实效。

  (三)总结完善阶段(930日)。各单位要对整治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建立健全实验室安全监管长效机制,规范实验室的日常运行。

请各单位930日将整治工作书面总结、现有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发送到实验室管理科邮箱:glk@hqu.edu.cn

整治行动联系人:陈建新

联系电话:0592-6161557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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