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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切实做好期末及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1-16    点击:[]

各教学科研单位:

为落实《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及寒假期间学校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闽教办安〔20178号)的工作部署,切实做好期末及寒假期间我校实验室的安全生产工作,维护校园的和谐与稳定,即日起至2018126日在全校范围内开展期末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检查内容

1.安全主体责任、技防人防落实情况,健全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情况,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和实验室整体环境情况;

2.实验室水电、气体、通风设施、消防设施和安全通道的日常使用和维护;

3.化学药品、生物试剂的领用、存储和使用情况;

4.易燃、易爆、易制毒、剧毒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的保管、领用、使用、余量处置情况;

5.实验废弃物的回收、储存、转运处置情况;

6.气瓶、特种设备的储存、搬运、使用、维护;

7.实验仪器设备的日常检测、维护和保养。

二、相关要求

1.单位自查:各单位要按照“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根据检查内容开展自查自纠,及时开展安全隐患整改,记录检查及整改台账。

2. 实验室开放:各单位统计寒假期间实验室开放时间、使用人、负责人及联系方式,于119日前将《2017-2018学年寒假期间实验室开放使用登记表》扫描件(加盖公章,PDF 格式)和电子件(Word 格式)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实验室管理科邮箱glk@hqu.edu.cn,不需纸质版本。

3.学校检查: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将会同保卫处及相关单位组成检查小组,开展现场检查。检查时间:2018117-26日。

联系人:陈建新,电话:0592-616155713306041614

 

附件:《2017-2018学年寒假期间实验室开放使用登记表》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

                保 卫 处

                       2018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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