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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校贵重仪器设备可行性论证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3-03    点击:[]

 

各教学、科研单位:

为加强我校贵重仪器设备的配置统筹,提高贵重仪器设备购置前可行性论证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减少和避免不必要的重复购置,提升贵重仪器设备的使用效益,根据《华侨大学贵重仪器设备管理办法》的精神,2022年起贵重仪器设备购置前的可行性论证(以下简称“贵仪论证”)将采用论证前置、集中论证的形式。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论证范围及要求

1.论证范围。预算单价在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直接用于教学科研的贵重仪器设备(含软件,下同)均需经贵仪论证。论证通过后方可购置。

2.论证前置。所有贵仪论证均需在项目申报之前完成,即有意向申报项目时,需要提前做好贵仪论证。本通知发布日前已完成项目申报的,需在2022年的集中论证时间内完成贵仪论证。截止到本通知发布日尚未完成项目申报的,拟申报项目中若有贵仪设备,必须先经贵仪论证。论证通过后方可列入项目设备清单。否则,即使列入设备清单,届时亦不予论证,不予采购。

3.集中论证。各单位的贵仪论证均需集中在当年四月底之前一次性完成。申报项目的通知晚于当年集中论证的截止时间,又急需当年内完成设备采购的,方可单独做分散论证。

4.论证时效。贵仪论证自通过之日起,三年内有效,逾期未执行采购程序的,需重新论证。

二、2022年贵仪论证时间安排

1.填报材料。申购项目负责人按要求认真填写《申请购置贵重仪器设备可行性论证报告》(下称“论证报告”)。单价预算30万元以上的(30万元)填写A表,以下的填写B表(AB表详见附件)。

2.单位初审。各单位依据本学科发展、学校已有同类设备及经费安排等实际情况,履行“三重一大”集体研究程序,对论证报告进行审核。单位负责人在论证报告(A表)“初审意见栏”签字确认申报内容是否属实,是否同意开展专家论证。

318日之前各单位汇总本单位审核通过后的论证报告交与设备科初审(泉州校区:施良侨大楼211室蒋靖国,厦门校区:机电信息实验大楼A211室蒋靖国),同时将电子版压缩后发送至箱:sbk@hqu.edu.cn(文件名为“单位名+论证报告)。

3.集中论证。321-41日,对初审通过的论证报告,各单位需安排好时间,集中一次性论证完毕。逾期,本年度不再举行贵仪论证。论证工作由申购单位组织,分管领导主持,论证会程序和标准按单价预算金额大小分级如下:

1)单价在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小于30万元的仪器设备,论证专家(需专业相关,副高职称或以上,项目负责人不得作为论证专家,下同)不少于3人。论证会由申购单位自行组织,分管领导主持。

2)单价在30万元以上(含30万元),小于100万元的仪器设备,论证专家不少于5人,其中院外专家1-2人。论证会由申购单位组织,分管领导主持,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派员参加。

3)单价在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的仪器设备,论证专家由申购单位与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共同商定,且不少于7人,其中院外专家1-2人,校外专家1-2人。论证会由申购单位分管领导主持,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派员参加。

三、工作要求

1.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加强组织,立足学校和学院公共平台需求,摸清资源家底,统筹各类资源配置,盘活存量,谋好增量,提高质量。

2.各单位应根据本单位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学科发展需要,结合现有设备、实验场地、人员配备等实际情况,进行充分讨论审核后再申报。

3.贵仪论证坚持开放共享,提高利用率的总原则。对学校或单位已有同类设备且利用率较低的,或不愿意纳入开放共享的贵仪申购,论证时严格把关。

联系人:蒋靖国 0595-22693532(泉州校区);

苏醒 0592-6161559(厦门校区)

 

附件:1.《申请购置贵重仪器设备可行性论证报告》(A表)

     2.《申请购置贵重仪器设备可行性论证报告》(B表)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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