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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年校级实验教学与管理改革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6-11    点击:[]

各教学单位:

为提高我校实验教学水平,完善实验教学体系,鼓励实验教师、实验技术人员从事实验教学与管理改革的研究工作,在前期公开征集选题的基础上,现就2019年校级实验教学与管理改革课题的申报工作安排如下:

一、立项的原则

申报的课题应符合我校全面提高实验教学、实验室管理、实验室建设的质量和水平的总体目标,着力研究当前实验教学(含虚拟仿真实验教学)、实验室管理、实验室安全、实验室建设等方面重点和难点问题,注重课题研究的实践意义和应用价值,鼓励申报列入《2019年华侨大学实验教学与管理改革课题选题指南》实验室工作中具有代表性的实际问题。

二、课题的分类

2019年校级实验教学与管理改革课题分为理论型、应用型、自制设备型。理论型课题的成果提交形式以分析报告、研究论文、实施方案为主;应用型以编制实验教材、实验指导书、应用小程序为主;自制设备型以加工、改造实用实验仪器设备为主,自制设备型课题申报时还应提供加工改造设计图纸。

本次课题申报可选择2019年华侨大学实验教学与管理改革课题选题指南(详见附件1)中所列举的研究内容,也可以结合自身岗位特点,申报实验室工作中具有一定代表性、创新性和实际应用价值的研究课题。

三、申报的条件和要求

(一)申报者在所研究的领域应具有一定的理论和实践基础,形成了有相当实力的研究团队,提出的课题研究方向已经具备一定的改革氛围,具备研究成果付诸实践的基本条件。一般要求申报者须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入职时已取得硕士学历,课题组成员至少3人。鼓励实验室一线人员参与申报,鼓励跨学院、单位联合申报。

(二)课题研究期限不超两年,课题立项一年后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将组织专家对课题进行中期检查,两年后进行结题验收。课题负责人在课题研究期间要履行科研诚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课题研究成果鉴定为不合格的或课题负责人有不良信誉记录的,三年内不得申报新课题。

(三)凡有校级及以上教研、教改类在研课题的课题负责人,不能主持申报本次课题。同一课题组只能申报一项课题,参与课题的成员不得同时参与两个以上的课题组。

(四)申报者应如实填写申报材料,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立项课题的阶段性成果和最终成果,不论是公开出版或内部选用,均要在显著位置标明:2019年华侨大学实验教学与管理改革课题和立项编号。

四、资助力度和经费管理

2019年校级实验教学与管理改革课题按照课题类型,理论型课题资助3000元、应用型资助5000元、自制设备型资助10000元,各类课题的立项数量将根据申报和评审情况而定。课题经费的使用及申请项目经费预算表需严格遵照《华侨大学科研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华大财〔201665号)和《华侨大学科研经费管理实施细则》(华大财〔201666号)文件中有关学校科研经费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申报的程序和要求

课题负责人填写《华侨大学实验教学与管理改革课题立项申报表》一式2份(详见附件2),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于2019630日前报送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实验室管理科,同时将申报表电子版发送到glk@hqu.edu.cn,请在邮件的主题处标明“课题名称+负责人”。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将组织专家对课题开展评审,立项结果将以文件形式公示并通知。

泉州校区地址:施良侨科技实验楼二楼209

厦门校区地址:机电信息学科实验大楼A225

联系人:王清清 联系电话:0595-22691579

附件:1.2019年华侨大学实验教学与管理改革课题选题指南》

2.《华侨大学实验教学与管理改革课题立项申报表》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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