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强化实验教学管理,确保实验教学质量与安全,依据《华侨大学本科实验教学工作规程》等文件要求,现就2025-2026学年秋季学期实验课试讲、试做组织工作通知如下:
1.实验课试讲、试做范围:初次承担实验教学任务的任课教师、实验技术人员以及新开设实验项目,均需按教学规范,经学院负责人批准后组织试讲、试做。需注意,试讲、试做的当堂课程不得作为教学计划内课程实施。
2.负责单位:试讲、试做组织工作由课程归属学院负责。
3.听课安排:请各学院结合实际确定参与人员及具体时间,做好听课与评议安排,填写《华侨大学实验课试讲、试做活动计划表》(附件1),于11月28日前发送至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邮箱(glk@hqu.edu.cn)备案,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给予公布,鼓励其他实验教师、实验技术人员参与观摩,共同提升教学水平。
完成试讲、试做后,填写《华侨大学实验课试讲、试做情况记录表》(附件2),由学院评议小组对其进行评议,评议合格方可正式上岗/开课。不合格者由评议小组明确主要问题,改进后重新组织试讲、试做。
4.材料存档与报送:试讲、试做情况记录表由各学院自行存档,同时在试讲、试做结束一周内,将扫描电子版发送至上述邮箱备案。
联系人:杨老师,联系电话:22699596。
附件:1.华侨大学实验课试讲、试做活动计划表
2.华侨大学实验课试讲、试做情况记录表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5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