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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填报2012-2013学年度科研工作量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5-10    点击:[]

各有关单位:

据人事处《关于做好2012-2013学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人事(2013)27号)的时间安排和要求,为保证科研考核的顺利进行,现将科研信息网上填写与审核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写内容

个人进入信息门户-系统链接-科研信息教师登记系统,主要填写本学年( 201261- 2013 年5 月31 )发表的论文、著作等,并对承担各类项目的科研分进行分配。以华侨大学申报立项的纵向项目、横向项目、获奖、专利等科研信息已由科技处、社科处统一导入科研管理系统(个人不必填写)。有遗漏的其它项目(如与其它单位合作且有到款经费或无法确定级别的科研项目),请各单位于 520日前 按要求统一汇总(见附件),其中数学科学学院、机电及自动化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建筑学院、土木工程学院、化工学院、生物医学学院(分子药物研究院)、工学院报送科技处;经济与金融学院、工商管理学院、旅游学院、公共管理学院、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法学院、外国语学院、文学院、体育学院、美术学院、音乐舞蹈学院、数量经济研究院、华侨华人研究院、华文教育研究院报送社科处(新成立的马克思主义学院因人员刚分配,且尚未确定科研秘书,本年度科研考核暂由原学院负责审核)。

二、填写要求

1.对成果信息填写不全或未按要求填写的,单位科研秘书和科技处、社科处审核时将不予通过,直接做退回处理后,由个人重新填报提交。

2.科研项目分由项目负责人按照科研管理系统认定的科研分,在科研管理系统中直接分配至项目组成员,并提交审核。

3.所有论文、著作的第一作者单位必须标明华侨大学,由第一作者负责填写完整的科研信息,其他成员不得重复填写。研究生为第一作者的导师可按第一作者计,每篇论文的第一作者只能计算1人次。

4.所填写的论文必须上传CAJPDF格式作为附件证明材料。如未能提供CAJPDF格式的,个人必须提供论文等证明材料的原件供学院和科技处或社科处审核。

5.SCIEIISTP三大检索收录的论文,以科技处公布的2011年度检索数据为准(光盘版),其余一律不予认定。在填写时,必须在“备注”栏中注明该论文在科技处汇总表中的“序号”。同时被几种检索系统收录的,只填写最高的一种。

6.项目及成果分,在立项当年度给予一次性计算。

三、时间安排

1.“科研信息教师登记系统”将于 59正式开放,个人于 59-16日完成论文、著作及项目科研分数的分配填写,并提交审核。登记系统将于 51624时关闭。

2.请各单位科研秘书督促本单位教职工按时填写,并务必于 517-20日期间完成所在单位的全部成果审核(截止时间 52024时)。

3.科技处、社科处于 521- 27日完成全校科研工作量审核,审核后的科研工作量数据将整体导入教职工个人年度考核系统中公示。

4. 5 月28 ,个人可登录人事处年度考核系统查看核对本人科研数据,并提交年度考核数据。

5. 6 月1 -7日,个人需要补充或修改的科研工作量,由单位统一汇总报送科技处、社科处复核。

四、联系方式

1.如系统运行问题请联系信息处:杨自力,059522692338

2.如科研信息有疑问请联系科技处或社科处:

1)自然科学类:科技处

纵向项目:林继志      办公电话:0952-22693670

 李雪芬      办公电话:0952-6161216

横向项目:杨桦、李鹏   办公电话:0952-6161216

专利项目:李鹏        办公电话:0952-6161216

2)人文社科类:社科处

    陈俊源      办公电话:0952-6161800

    卢建华      办公电话:0595-22693632

 

     

  科学技术研究处

社会科学研究处

  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处

2013年5月9日

                                  

 附件:华侨大学项目信息收集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