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令第41号第十二条、第三十条以及《华侨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第四十四条、第四十六条的规定,林峻华等4名学生2023年办理休学后,休学、保留学籍期满,在学校规定期限内未提出复学申请,现拟给予退学处理。
现对其违反学校相关规定的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自3月16日至3月23日止),若对上述情况有异议,请书面或来电反映,受理单位:工商管理学院。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城华北路269号。电话:0595-22692712。电子邮箱15324@hqu.edu.cn。反映问题应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实事求是,以便核实情况。
特此公示
学号 | 姓名 | 生源 | 专业 | 拟给予退学处理原因 |
2116103044 | 林峻华 | 中国香港 | 物流管理 | 休学、保留学籍期满,在学校规定期限内未提出复学申请 |
2116107033 | 杨瀚宇 | 广东深圳 | 人力资源管理 | 休学、保留学籍期满,在学校规定期限内未提出复学申请 |
2116108056 | 纪晓娴 | 马来西亚 | 人力资源管理 | 休学、保留学籍期满,在学校规定期限内未提出复学申请 |
2116108039 | 刘宇森 | 中国香港 | 人力资源管理 | 休学、保留学籍期满,在学校规定期限内未提出复学申请 |
工商管理学院
2026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