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根据《华侨大学学生荣誉称号授予办法》(华大学〔2022〕32号)、《关于做好2024-2025学年本科学生奖学金和荣誉称号评审工作的通知》(校学〔2024〕57号)等要求,现将我院2024-2025学年荣誉称号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荣誉称号类别及材料提交时间
(一)校优秀学生
学校共下达34个境内生和15个境外生等额推荐指标,对照《华侨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学生荣誉称号实施细则》(附件1),符合条件且有意申报的同学,需于11月14日下午5:00前,通过信息门户-办事大厅-荣誉称号(模块)进行申报,填写《工商管理学院2024-2025学年校优秀学生班级推荐汇总表》等相关材料汇总到班级,由班主任组织班级评审小组或班委进行材料初审并确认班级推荐参评人员。11月14日上午11:00前,各班级将经班主任审核后的《工商管理学院2024-2025学年校优秀学生班级推荐汇总表》等相关纸质材料送到经管楼106学生事务站,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逾期不受理。
(二)优秀学生干部
1.校优秀学生干部
学校共下达34个境内生和15个境外生等额推荐指标,对照《华侨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学生荣誉称号实施细则》(附件1),符合条件且有意申报的同学,需于11月14日下午5:00前,通过信息门户-办事大厅-荣誉称号(模块)进行申报,填写《工商管理学院2024-2025学年校优秀学生干部班级推荐汇总表》等相关材料汇总到班级,由班主任组织班级评审小组或班委进行材料初审并确认班级推荐参评人员。11月14日上午11:00前,各班级将经班主任审核后的《工商管理学院2024-2025学年校优秀学生干部班级推荐汇总表》等相关纸质材料送到经管楼106学生事务站,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逾期不受理。
2.院优秀学生干部
学院按班级人数5%的名额下达推荐指标,对照《华侨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学生荣誉称号实施细则》(附件1),符合条件且有意申报的同学,需于11月14日上午11:00前,填写《工商管理学院2024-2025学年院优秀学生干部班级推荐汇总表》等相关材料汇总到班级,由班主任组织班级评审小组或班委进行材料初审并确认班级推荐参评人员。11月14日上午11:00前,各班级将经班主任审核后的《工商管理学院2024-2025学年院优秀学生干部班级推荐汇总表》等相关纸质材料送到经管楼106学生事务站,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逾期不受理。
二、评选要求
1.各班级在开展评选工作时应严格掌握评选标准,认真实施评选程序,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充分发挥好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的导向作用。
2.本学期初转专业的学生,符合2024-2025学年荣誉称号评选条件的,向原所在学院申请。
3.评选标准应严格按照相关文件执行,未按评选条件报送的,将扣减下一学年该班级的推荐名额。
4.各类荣誉称号不可兼得,但可与奖学金兼得。其中,校优秀学生必须从获得当学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以及华侨大学本科学生奖学金等学校规定的奖学金获得者中产生。
5.学生申请后,经班级推荐,学院评审小组组织评审,按照名额分配,择优推荐,学院初审结果公示无异议后报学生处,学生处复审结果公示无异议后报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终审并确定名单。
三、注意事项
1.因上级部门明确逾期不予受理,请各班级抓紧时间,认真组织评审,所送材料请按照要求填写完整。
2.在评选过程中,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评选资格,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并不得参加下一学年度的评选。
3.在奖项颁发后,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者,学校将撤销其所得的荣誉称号,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并不得参加下一学年度的评选。
4.本次各类校级荣誉称号评审预计12月初全部评定结束,并在一周内进行归档。
附件:
1.《华侨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学生荣誉称号实施细则》
2.《工商管理学院2024-2025学年荣誉称号名额分配表》
3.《工商管理学院2024-2025学年校优秀学生班级推荐汇总表》
4.《工商管理学院2024-2025学年校优秀学生干部班级推荐汇总表》
5.《工商管理学院2024-2025学年院优秀学生干部班级推荐汇总表》
6.荣誉称号评审时间安排
7.优秀学生干部活动策划证明模板
工商管理学院
2025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