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根据《华侨大学本科学生奖学金实施办法》(华大学〔2025〕21号)、《关于做好2024-2025学年本科学生奖学金和荣誉称号评审工作的通知》(校学〔2025〕46号)、《关于做好2025年社会捐赠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校学〔2025〕50号)以及《工商管理学院本科学生奖学金实施细则》要求,现将2024-2025学年校级奖学金、翁俊民奖学金、黄若青范慧琍奖学金、黄奕聪奖学金等奖学金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学金类别及材料提交时间
(一)校级奖学金
学校共下达56个境内生、25个境外生校级奖学金等额推荐指标,学院根据班级人数占比将指标下达到班级。请按照《华侨大学本科学生奖学金实施办法》(华大学〔2025〕21号)和《工商管理学院本科学生奖学金实施细则》的要求(若学校最新文件有新增或调整评选条件的,以学校评选条件为准),根据各班名额(见校级奖学金附件7)推荐符合条件的候选人。
符合条件且有意申报的同学,需提交《华侨大学学生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校级奖学金班级汇总表》及相关证明等申请材料,由班主任组织班级评审小组(注意评审回避原则)进行班级审议,并严格按照下达的班级名额确认班级推荐参评人选(做好排序)。10月18日中午12:00前,获得班级推荐的同学需登录系统申报(学校信息门户-办事大厅-奖学金),同时各班级将经班主任审核签字后的《华侨大学学生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校级奖学金班级汇总表》及相关证明等纸质材料提交到经管楼106学生事务站,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办公室指定邮箱(见校级奖学金附件6),逾期不受理。
(二)社会捐赠奖学金
1.翁俊民奖学金
学校共下达7个(含研究生)翁俊民奖学金等额推荐指标,请按照《华侨大学本科学生奖学金实施办法》(华大学〔2025〕21号)、《华侨大学翁俊民奖学金实施办法》和《工商管理学院本科学生奖学金实施细则》的要求,由班主任组织班级评审小组(注意评审回避原则)进行班级审议,每个班推荐不超过1名符合条件的候选人。
各班拟推荐的候选人,需在10月18日前填写《华侨大学翁俊民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同时需登录系统申报(学校信息门户-办事大厅-奖学金-翁俊民奖学金),各项信息请务必如实准确填写。各班级10月18日中午12:00前将经班主任审核签字后的纸质版《华侨大学翁俊民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翁俊民奖学金班级汇总表》、个人成长报告与相关佐证材料提交到经管楼106学生事务站,电子版发送至办公室指定邮箱(见翁俊民奖学金附件7),逾期不受理。
2.黄若青范慧琍奖学金
学校共下达2个黄若青范慧琍奖学金等额推荐指标,请按照《华侨大学本科学生奖学金实施办法》(华大学〔2025〕21号)、《华侨大学黄若青范慧琍奖学金管理办法》和《工商管理学院本科学生奖学金实施细则》的要求,由班主任组织班级评审小组(注意评审回避原则)进行班级审议,每个班推荐不超过1名符合条件的候选人。
各班拟推荐的候选人,需在10月18日前填写《华侨大学黄若青范慧琍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同时登录系统申报(学校信息门户-办事大厅-奖学金-黄若青范慧琍奖学金),各项信息请务必如实准确填写。各班级10月18日中午12:00前将经班主任审核签字后的纸质版《华侨大学黄若青范慧琍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黄若青范慧琍奖学金班级汇总表》、个人成长报告即相关佐证材料提交到经管楼106学生事务站,电子版发送至办公室指定邮箱(见黄若青范慧琍奖学金附件7),逾期不受理。
3.黄奕聪奖学金
我院可推荐1名本科生参评黄奕聪奖学金奖学金,最终名额由黄奕聪慈善基金会确定。请按照《黄奕聪奖学金实施细则》的要求,由班主任组织班级评审小组(注意评审回避原则)进行班级审议,每个班推荐不超过1名符合条件的候选人。
符合条件且有意申报的同学,需在10月18日前填写《“黄奕聪奖学金”申请表》并按照《“黄奕聪奖学金”申请材料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见黄奕聪奖学金附件4),同时登录系统申报(学校信息门户-办事大厅-奖学金-黄奕聪奖学金),各项信息请务必如实准确填写。各班级10月18日中午12:00前将经班主任审核签字后的纸质版《“黄奕聪奖学金”申请表》、个人陈述或公益感想、与相关证明材料提交到经管楼106学生事务站,电子版发送至办公室指定邮箱(见黄奕聪奖学金附件9),逾期不受理。
4.补充说明
翁俊民奖学金、黄若青范慧琍奖学金、黄奕聪奖学金三种社会捐赠奖学金,每班可各推荐1名符合条件的同学参评,但不可以推荐同一名同学参评两种或两种以上不同的社会捐赠奖学金。
(三)提交时间
各班级推荐的符合条件的社会捐赠奖学金、校级奖学金候选人,需于指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逾期不受理。
二、评选要求
1.各班级在开展评选工作时应严格掌握评选标准,认真实施评选程序,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各类奖学金的拟推荐人选应由以班主任为组长、主要班委为成员(注意回避原则)的奖学金推荐小组讨论确定,同时在班级微信群、qq群等公示无异议后再提交相关材料(含班级拟推荐名单公示截图)至学院。
2.本学期初转专业的学生,符合2024-2025学年奖学金评选条件的,向原所在学院(班级)申请。
3.各项奖学金的推荐名额应严格按照推荐名额控制数执行;评选标准应严格按照相关文件执行,未按评选条件报送的,将扣减下一学年该班级的推荐名额和奖学金额度。
4.社会捐赠奖学金(不含贤銮奖学金、黄奕聪奖学金)与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不能兼得。社会捐赠奖学金与校级奖学金可兼得。社会捐赠奖学金和社会捐赠助学金可兼得,社会捐赠奖学金每人每年仅能获得一项。
5.学生申请后,经班级推荐,学院评审小组组织评审,择优推荐,学院初审结果公示无异议后报学生处,学生处复审结果公示无异议后报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终审并确定名单。
三、注意事项
1.奖学金评比与后续荣誉称号有直接关联,请同学要慎重对待。
2.获奖学生如欠缴学杂费,所获奖学金原则上应首先用于偿还所欠费用。
3.在评奖过程中,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评奖资格,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并不得参加下一学年度的评奖。在奖项颁发后,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者,学校将撤销其所得的奖学金,追缴已发放的奖学金,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并不得参加下一学年度的评奖。
4.社会捐赠类奖学金需提交个人成长报告(要求手写,1000字以上)详见附件8(黄奕聪奖学金为个人陈述或公益感想,见黄奕聪奖学金附件6)、获奖的同学的班级汇总表(附上整个班级的汇总表,不管有没有获奖的同学都需要附上),同时提交一张证件照、两张生活照(电子版)。
附件:
1.校级奖学金附件
2.翁俊民奖学金附件
3.黄若青范慧琍奖学金附件
4.黄奕聪奖学金附件
工商管理学院
2025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