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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管理学院关于开展2015、2016级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9-26    点击:[]

根据《华侨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监控与评阅答辩的管理规定》(华大研﹝20169号)中关于学位论文开题的规定,申请我校各类硕士学位、博士学位的论文,必须经过开题。学院定于2018927日进行部分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时间安排:2018927日晚19:00

二、参加对象:20152016级部分博士研究生

三、地点:经管609会议室

四、具体要求及提交材料

(一)开题评审会程序

1.研究生利用PPT10分钟内向专家组做开题报告,然后接受专家组提问。

2.评分:专家组采用不记名投票方式,对开题报告进行评分,评分采用百分制。

1)评分不低于80分,且排名在评审组评审结果前90%的开题报告中,视为通过开题。

(2)评分在70-80(不含80)分之间的开题报告和排名在评审组评审结果后10%(不足1位,取最后一位,下同),但不低于70分的开题报告,须根据专家组意见在导师的指导下进行修改,并在一个月内修改后参加开题报告的复审会。复审通过者的开题报告时间可按第一次开题报告的时间认定。

(3)开题报告不合格者(评分低于70分)应在下半学期重新进行开题。重新开题的程序与第一次开题相同。重新开题再不合格者,则终止其学位论文工作,各门研究生课程成绩合格者,按结业处理。

(二)开题顺序

1、李臻;2、王余强;3、李治;4、龚诗婕;5、陈丽君 6.银丽萍

(三)提交材料(2018927日上午12:00前截止)

1.《华侨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A4纸正反面打印,提交份数为开题专家组人数6,其中一份须指导老师亲笔签字;

2.所有材料由各组组长统一收齐,并在规定时间前提交至经管607研秘办公室。

工商管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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