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位论文的开题报告是论证、审查学位论文选题的重要环节。根据《华侨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和实践成果质量监控与评阅答辩管理办法》(华大研[2025]11号)中关于学位论文开题的规定,申请我校各类硕士学位、博士学位的论文,必须经过开题。学院拟定于第十五周进行2024级研究生及部分其他年级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时间安排:2025年12月22日-12月26日
二、参加对象:2024级硕士、博士研究生及部分其他年级研究生
三、材料提交:
(一)博士:2025年12月10日12:00前
1.《华侨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电子PDF版1份,以“学号-姓名-论文题目”命名,封面及内容不体现本人及导师姓名,发送到邮箱3145738575@qq.com。
2.《学位论文开题报告预审导师知情同意书》;纸质版1份,导师签字。
(二)硕士:2025年12月18日12:00前
1.《华侨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见附件),A4纸正反面打印,提交份数为开题专家组人数;电子pdf版1份,以“学号-姓名-论文题目”命名;
2.《学位论文开题导师知情同意书》;纸质版1份,导师签字;
3.所有材料由各组组长统一收齐,并在规定时间前提交至经管楼607办公室。具体分组另行通知。
四、开题评审会程序
1.参加开题的学生提前30分钟将论文选题陈述时使用的演示文稿(PPT)拷贝到开题现场的电脑内。
2.研究生利用PPT(硕士10分钟,博士20分钟)对论文选题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和水平以及写作思路创新点等进行陈述。
3.评分:专家组采用不记名投票方式,对开题报告进行评分,评分采用百分制。
(1)评分不低于80分,且排名在评审组评审结果前90%的开题报告中,视为通过开题。
(2)评分不低于80分,但排名在本组评审结果后10%(不足1位,取最后一位)的,或本学位点本批次开题总人数小于10人且得分最低的;或评分在70-80(不含80)分之间的,应进行开题复审。
(3)评分低于70分的开题不通过,应重新开题。重新开题再不通过者,则终止其学位论文工作,各门研究生课程成绩合格者,按结业处理。
五、上传开题报告
所有参加开题学生须在2026年1月5日前将开题报告电子完整版(包括封面、填表说明、表1-1、1-2)命名为“学号-姓名-首次开题报告”上传至研究生管理系统(首次开题通过的学生开题报告内容表1-1是修改后的开题报告,参加复审的开题报告表1-1内容可以是初稿的内容),同时提交1份纸质版(须导师签字)。
工商管理学院
2025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