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位论文中期检查是保证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的重要措施,根据《华侨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和实践成果质量监控与评阅答辩管理办法》(华大研[2025]11号),要求研究生应参加中期检查。学院拟定于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第一周(9月15日-21日)进行2023级硕士研究生及部分其他年级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检查,复审拟定于第五周(10月13日-19日)。
(一)中期检查主要内容
1.论文工作是否按开题报告预定的内容及论文计划进度进行,如存在与开题报告内容不相符的部分,请说明其原因;
2.已完成的研究内容及成果,参加的科研学术情况;
3.目前存在的或预期可能出现的问题,拟采用的解决方案等;
4.下一步的工作计划和研究内容(如与开题报告内容不符,必须进行论证说明);
5.专家组和学院意见和建议。
(二)中期检查程序
1.材料提交:2025年9月11日前,提交方式另行通知。
(1)研究生个人填写并提交《华侨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检查情况表》(见附件),一式一份,双面A4打印(需指导老师签字)。
(2)根据自己论文完成情况提供汇报材料,若已完成初稿,可提交初稿。未完成初稿的,可将主要研究成果整理成汇报材料。(电子pdf版1份,纸质版份数与评审人数一致)。
2.中期检查答辩会
(1)研究生利用ppt在规定时间内(硕士10分钟,博士15分钟)向专家组汇报学位论文的中期进展,然后接受专家组的提问。
研究生汇报的主要内容有:对照开题,介绍目前已完成的研究工作(已取得的成果),拟完成的研究工作(预计获得的成果);如期完成整个论文工作的可能性,存在的问题与困难;以及后期工作计划。
(2)检查专家组就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检查专家组应对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工作进行认真的评议,对完成工作量较少、阶段成果较少的要督促其加快工作进度;对存在问题较严重的(如论文选题不适当,或工作进行中遇到很大困难者)应要求其导师及早调整方案,做出适当处理。对于论文题目、研究领域、研究方法等与开题报告内容有明显差异的,应重新开题,并相应延期毕业。
(3)检查小组须采用不记名投票方式,对学位论文的中期进展进行评分,评分采用百分制。
1)评分不低于80分的,中期检查通过。
2)评分低于80分的,中期检查不通过。研究生应根据专家组意见,在导师的指导下进行修改,并经导师审阅同意后参加中期检查复审会。复审会程序及评分标准与首次评审会相同。
(三)未经过中期检查或中期检查结果备案不完整的学位论文,将不得申请送审和答辩。
工商管理学院
2025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