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华侨大学工商管理学院!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学校首页

工商管理学院2018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9-07    点击:[]

 

工商管理学院2018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


2014级各专业、各班级:

为做好2018年推免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教学〔2006〕1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3〕8号)、《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及《关于做好2018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并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将工商学院2018年推荐优秀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免名额和推免类型

2018年工商管理学院共有15个免试攻读研究生推荐名额,学院综合考虑本届各专业,各班级的人数(境内生)情况、专业发展情况、学科特点等基本情况、分配各专业推免生名额。

推免名额不区分学术型和专业学位型,也不设置留校限额。学院充分尊重考生意愿,不限制考生选择类别和自主报考其他招生单位,同时不以接收作为推荐的前提和条件。

为充分使用好学校的推免名额,已确定具有推免生资格者,不允许放弃推免生资格请各位同学珍惜推免资格,严禁滥用和放弃推免资格。

二、推免的基本条件

1.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境外生)。

2.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3.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4.本科毕业后无出国留学或参加就业的计划。

5.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GPA(平均学分绩点)原则上在同学院同专业同年级排名前50%以内。

6.外语水平条件:

非英语专业学生全国大学英语四级成绩不低于425分,英语专业学生英语专业四级考试成绩不低于70分。艺术、体育类学生可适当放宽。

7.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在学习成绩相近的情况下,经学院审查后报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以优先推荐:

(1)获得省级及以上荣誉的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或优秀团干部等;

(2)本科学习期间,在公开发行的学术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或有技术创新或发明、作品经鉴定具有实用价值;

8.对有特殊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在本科学习阶段取得以下优异成绩者,可以适当放宽条件:

(1)在综合或单项全国大学生竞赛(专业或学术类)中获得全国三等奖及以上或省级二等奖及以上(排名均为前三位)。

(2)获得省、部级以上个人奖项;

9.为充实学校政工干部队伍、鼓励在“挑战杯”全国课外科技作品竞赛等课外科技实践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者继续攻读研究生,学校给学工部、团委单列推免指标,具体办法分别由人事处和学工部商研究生院、团委商研究生院后另行发文。

三、申请材料与上报时间

申请材料主要包括:

1、《华侨大学2018年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表暨诚信承诺书》(附件1);

2、本科前三学年或前四学年(五年制本科专业)的课程成绩单和平均绩点专业排名证明(707教务室打印);

3、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复印件;

4个人取得优异成绩奖项证明等复印件。

上报时间:

9月11日下午17:30前,将推免申请材料上交到经管701办公室徐翠老师处。9月12日上午9:00将于经管706召开2018年工商学院推免答疑会,请意向保研的同学务必参加。

详情与疑惑咨询电话:徐翠:18649957663。

四、推免程序(分为推荐与接收两个阶段)

(1)推荐阶段

1制定推免工作实施细则:

学院成立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根据学院具体情况确定选拔办法,制订2018年推免工作实施细则(含推荐和接收细则)。(附件2)

2.组织报名、资格审核:符合推免生申请条件且自愿参加推荐免试的学生按所在学院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书面申请,参加所在学院组织的推免资格考核选拔。

3.确定推免生初选名单:学院对符合条件申请者进行考核选拔工作,确定拟推荐名单。拟推荐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4.学校审定推免生名单: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对各学院报送的推免生推荐名单进行审,并在校研究生招生信息主页(yjszs.hqu.edu.cn)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学校正式发文确认并报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审批。

(2)接收阶段

1.网报培训:研招办将对所有取得推免资格的考生进行网上报名前的报考指导工作,时间另行通知(分两校区进行)。

2.学院组织复试并确定录取名单:网报期间,学院上网查看并审核报考本学院的推免生信息,对符合条件的推免生及时发送复试通知并通知推免生上网确认。各学院根据报考情况组织考生复试,并确定推免生录取名单(本学院的推免生可免予复试,以取得推荐资格的复试分数作为录取的复试分数上报)

10月25日前未落实接收学校的推免生,其资格自动取消。

3.学校审定推免生接收名单: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对各学院报送的拟接收推免生名单进行审,并在校研究生招生信息主页(yjszs.hqu.edu.cn)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学校正式发文确认并报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审批。

五、教育部推免时间安排与规定

推免工作主要包括推荐和接收工作。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推荐、接收工作在时间上分为互不交叉的两个阶段。推荐工作全国统一于每年的9月25日前结束,推荐工作结束后启动接收录取工作;接收录取工作全国统一于每年的10月25日前结束。

推荐阶段各学院不得进行与考生签订接收录取协议等接收阶段工作,接收阶段不得开展推荐工作。

六、附件

1.华侨大学2018年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表暨诚信承诺书

2.工商管理学院2018年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细则

 

华侨大学工商管理学院

2017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