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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3年教师普法考试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11-25    点击:[]

  

华侨大学人事处文件

 

 人事[2013]83号

 

关于做好2013年教师普法考试工作的通知

 

学校各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2013年教师普法考试工作的通知》(闽教办法〔201311号文)和《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对全省教师进行教育普法考试考核的通知》(闽教法〔20136号),为做好此次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范围

教育部全国教育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编写的《新编教师法治教育读本》的内容(该《读本》已发放)。试题由省教育厅统一命题(附件1)。

二、考试对象

考试对象为全校事业编制、执行华大人〔200624号文件的人事代理人员及项目制人员。

三、考试组织形式和时间安排

考试应于123日前结束,具体形式由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

请各单位于126日来人事处人事科领取试题答案,进行判卷评分工作,并对缺考及不及格者及时安排补考。

请于1215日前将考核情况表(附件2)和考试情况小结盖章后报人事处人事科。

四、注意事项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要求,考试结束前不要在网络、报刊等公开媒体上公布试题。考试不及格者,给予一次补考机会。缺考或补考仍不及格的,一年内不得评优、晋级。

联系人:张冬,联系电话:22691943

 

 

 

人 事 处

20131121

 

 

 

 

华侨大学人事处                       20131121日印发